一艘船号为“平南永佳0585”的货船,从广东省东莞市运来共约400多吨生活垃圾,趁着夜色欲倾倒到浔江藤县河段。接到报告后,藤县政府立即组织海事、水利、公安、环保、供水等部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至执法人员制止时,他们已向江中倾倒垃圾100多吨。10月12日,藤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唐某孟、唐某标、黄某文。
今年7月25日,唐某孟承租“平南永佳0585”船,聘请唐某标等人负责驾驶船只,并租来钩机和聘请钩机手黄某文负责跟船开钩机将船上所装的垃圾倾倒。唐某孟准备就绪后,便要求将船开往东莞市常安镇厦岗码头,然后与当地码头相关人员联系承接运输垃圾倾倒事宜,以牟取非法利益。
7月28日,由唐某标作为“平南永佳0585”船代表与厦岗码头签订垃圾委托运输协议,协议规定由“平南永佳0585”船承载垃圾后自行选择卸货点。8月25日,唐某孟等人便将“平南永佳0585”船开至厦岗码头接货。28日凌晨,唐某孟收取双方事先约定1.2万元运费中的1万元现金后,便私下决定将装满400多吨垃圾的“平南永佳0585”船驶离厦岗码头,运往自己家乡——广西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头浔江河段进行倾倒。
9月3日21时许,装满垃圾的“平南永佳0585”船开到藤县藤州镇民生村登洲头处靠岸停泊,唐某孟全然不顾此处系浔江藤县县城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在黑暗的夜色下要求钩机手黄某文用钩机将船上的垃圾倾倒至河中。
接到报告后,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肇事人员,暂扣船只,但此时已有上百吨垃圾被倾倒到河中,船上尚有300多吨。县政府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快速开展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并采取全城停止取水措施,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经监测,船内废水铅、汞、镉、铬重金属超标。后因采取措施及时有力,9月4日中午经监测浔江水质好转后及时恢复取水。经初步统计,“平南永佳0585”船在浔江藤县藤州镇登洲头河段倾倒有毒物质的行为,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2万余元。
孙钧杰 黄健 陈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