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在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的调解室,不时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你们法院不帮我讨回被告黄林某欠我的借款的话,那我就只能自己找人用非常规的手法来索债了”,原告黄某锋怒气冲冲地说着。被告黄某启也不甘示弱,表示原告的借条就是被告黄林某、苏某迫不得已写下的,不能因为追债搞得同祖叔侄兄弟反目。太平法庭黄东庭长见到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形,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调解,最终使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事情追溯到2014年1月21日,原告黄某锋起诉要求被告黄林某、苏某、黄某启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违约金9400元。黄庭长经过审查得知原告黄某锋和被告黄林某是同祖宗兄弟关系,而被告苏某则是黄林某的妻子,被告黄某启则是原告的堂叔,原告与三被告本来就是亲戚关系。原告黄某锋与被告黄林某曾经在2年前合伙经营五金加工厂,后生意亏损,原告为了拿回自己的投资款而要求被告黄林某等三人写下借条,后多次找人要三被告还钱,致使三被告无法安宁过日子。
黄东庭长了解这些情况后,觉得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话,很容易激发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便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在2月11日到法庭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三被告在2014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也表示不会再用恐吓、威胁等不合法手段来追债,而是依照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最终,一起祖宗叔侄兄弟间的矛盾以和解收局,得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高峰 邓庆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