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做到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
原告黄某功诉称,其因房屋破烂不堪,2011年7月向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并得到批准,但自2011年9月至2013年10月,被告霍某连、黄某基、李某莲无理阻挠原告施工,致使其房屋无法正常修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一纸诉状将三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在纠纷现场,办案法官通过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勘察,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走访群众详细了解案情。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勘察,办案人员对该争议土地的四至范围和实际使用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法官绘制现场图
(张明环 祝裕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