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规范公民代理程序 共造阳光司法氛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4-17  分享到:
 

“您好,请问你是受谁委托的,带来委托书没有?”

“您不是本人,要起诉的话需出示委托代理书……”

“如果您是受害人的亲戚,帮其代理起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当你走进藤县法院的立案诉讼服务大厅,除了会经常得到法官的热情接待和亲切解答的服务外,你还会看到在大厅右侧一角摆放在诉讼指南宣传栏里的一份份《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须知》,这一张张供当事人传阅和了解的宣传资料将会告诉我们作为公民代理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公民诉讼代理人须知》的内容里要求填写诉讼代理人登记表、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其中公民接收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登记表内容还包括:申请人相关资料信息、委托人姓名、职业、单位、委托方式及委托时间等事项以及经法院准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决定书等,严格规范了公民诉讼代理程序。

据悉,去年以来,藤县法院立案庭在“司法改革创新年”、“司法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活动中始终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主题,主动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便民、利民服务,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利,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格规范公民诉讼代理程序,让群众在立案受理过程中感受到阳光司法和公平正义,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随着藤县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涉民生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公民委托代理的案件逐年增多,藤县法院立案庭按照自治区高院的要求,逐渐完善立案受理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不断规范公民委托代理的程序,并结合该院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司法便民举措,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立案、登记、移送、信访等环节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注重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同时,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公正廉洁司法,力争在为民服务上有新成效、在公正司法上有新提高、在作风转变上有新进步、在司法形象上有新提升,为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李夏  黄云杰  辛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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