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濛江法庭成功调解涉案达20余人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4-28  分享到:
 

村民砍伐篙竹起纷争   法官就地调解促和谐

——藤县法院江法庭成功调解涉案达20余人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纪实

  “感谢法官,为及时解决我们村民之间的矛盾,来回奔波数次,且总是忙到午后一点多饿着肚子回去,真是让你们费心了。”这是2014425日,藤县和平镇榄莫村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对藤县人民法院江法庭法官不辞劳苦两次调解帮他们化解纠纷表示衷心感谢。

错砍篙竹引发争执    调处未果诉至公堂

2013年初,在榄莫村白沙五组村民作出将未分到户的土地(白沙三组、五组的部分村民种有竹木)收归村集体所有的决定后,五组村民邓某等12人,于2014年初开始对该土地上种有的篙竹进行砍伐,三组村民姚某等11人闻讯赶到现场,认为五组村民错砍他们种植的篙竹便上前予以阻止,双方为此引发激烈争执,待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极力劝解,有效避免了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此事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未果后,原告姚某等10人将被告邓某等12人诉至公堂,要求赔偿被砍伐篙竹造成的经济损失近3万元。

借助外力协助调解     释法明理化解争议

为促进矛盾的化解,主办法官特邀请该村有威望的支书杨家有协助调解,且充分发挥其作为诉讼联络员熟悉风土人情、了解社情民意等优势,与法官一起做调解工作。针对如何确定双方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人数问题,法官经仔细斟酌后,向村委会提出双方各推选出1-3人参加的要求,以利于群体性纠纷的化解。

2014424,主办法官一行3人冒雨深入榄莫村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针对双方对赔偿被砍伐篙竹的单价、株数等争议较大问题,主办法官向双细致讲解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最新文件规定,并积极引导双方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补偿标准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赔偿倍数结合当地一篙竹繁殖三株的实际情况考虑,经过法官一番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即每条篙竹按8元计算赔偿金额。针对双方对被砍伐的篙竹数量各执己见,主办法官不顾道路泥泞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清点,但由于雨天,加上被砍倒的篙竹较多,给清点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主办法官劝解双方对砍伐数量先协商待天晴后再清点核实。此时已是中午一点多钟,法官在婉言谢绝当事人留吃午餐的邀请后匆匆踏上返程路。

坚持不懈细致清点,当场履行圆满结案

 2014年4月25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下雨,尽管天气有些闷热。因还惦记着昨天因下雨未能完成对被砍伐篙竹的清点工作,主办法官一行3人一大早便驱车赶往纠纷现场。经过法官、村委干部及双方当事人3个多小时的细致清点,最后确定被砍伐的篙竹共885条。清点工作结束后,大家已是汗流浃背,此时正值中午十二点半。为促进案结事了,法官顾不上休息和吃午饭,急忙趁热打铁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主办法官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不辞劳苦的办案精神,深深打动了在场的当事人。其中有3个原告当场表示放弃索要赔偿金,只需取回被砍伐的篙竹,并同意当庭撤回起诉。其余7原告被砍伐的篙竹有395条共需获得赔偿3000余元。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方也被法官的真诚、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所打动,自愿履行赔偿义务,当场将借来的3000余元赔偿款支付给7名原告,且不需法庭出具调解书。至此,一起涉案人数达20余人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我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返程途中虽然每个人都已是饥肠辘辘、身心疲惫,但想到法官用真诚换来群众的信任、用公正换来群众的满意,以自己的辛苦付出换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家都感到很欣慰。践行群众路线,我们永远在路上……

当场履行赔偿款

张明环 易庭泉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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