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医生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被判刑三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12  分享到:
 

作为一名医生,更应懂得生命的可贵。然而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一名25岁的年轻男医生,在驾驶小型轿车途径藤县路段违规超车时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乘员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59日,藤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谭某烈有期徒刑三年。

201428,谭某烈驾驶小轿车由武宣县前往广东惠州,车上载着他的亲戚陈某茜和朋友陈某(女)、黄某(女)、范某四人。当日16时许,谭某烈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藤县县道187线6KM+300M路段(藤县南镇泗门村)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行驶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的乘员黄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谭某烈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黄某、陈某和吴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案发后,谭某烈主动到公安局自首,并结算了被害人陈某生前的抢救费,后又支付了两被害人的丧葬费每人18000余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且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及自首情节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等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两个年轻的生命就在谭某烈的违规超车过程中瞬间陨落,因无视交规而酿成两个朋友死亡的惨剧,令人痛心和惋惜。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借此希望司机朋友们要珍爱生命、遵守交规、安全驾驶。会车过程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切勿超速;超车时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等,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平安出行。

(张明环  黄柱盛  温云兰)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