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妻子患精神病15年未愈 法官人性化办案获赞颂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0  分享到:
 

妻子患精神病15年未愈  法官人性化办案获赞颂

——藤县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

   “感谢法官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看到患精神病15年未愈的妹妹在与丈夫离婚后,仍有一席安身之处且后续生活能得到保障,我们娘家人久悬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在成功审结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时,精神病患者胡某的哥哥拉着黄法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   

妻子遭遇失业打击患精神病

原告杨某与被告胡某于1992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个可爱的女儿,俩人均为某企业职工,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6年,因该企业经营不善精简裁员夫妻俩双双下岗。面对严重的失业打击,胡某逐渐变得脾气暴躁、情绪抑郁,常因家庭琐碎与丈夫大吵大闹。1999年因精神长期抑郁无法排解的胡某被查出患有精神病。后经连续治疗,其病情有所好转,2002年又喜得贵子。但好景不长,自2006年始,胡某连续5次精神病发作,直到最后一次入住藤县潭东精神病院后,至今未能治愈出院。为给妻子治病,杨某被迫长期外出广东打工。面对更沉重的生活和精神压力,杨某无奈之下曾于2007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后于心不忍又撤诉。20142月份,四十多岁且饱经沧桑的杨某,因不堪重负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谁来承担抚养责任成焦点

在庭审中,由胡某的哥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看到妹妹在患病期间被无情的丈夫起诉离婚,这让娘家的哥哥很是气愤并予以强烈反对。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如何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黄法官有些左右为难。根据《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黄法官考虑若轻率地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虽合法,但无疑将患病的胡某推向更加无助的境地有悖于伦理道德。而如何处理好胡某的后续生活问题是化解纠纷的关键所在,鉴于双方还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想到这黄法官对审理好此案充满信心

法院判决患病妻子后续生活得保障

黄法官以患者的安置问题为突破口,在了解到胡某的兄弟们经济条件也并不宽裕且无力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后,又转而耐心做杨某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胡某为你杨家生儿育女,怎么忍心看到20余年的结发夫妻流落街头,这有违道德的行为岂不让街坊邻居及亲戚朋友笑话。”黄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终于打动了杨某及家人。杨某表示,自愿继续承担对被告胡某的扶养义务(包括生养、医治、死葬),生活费不低于同期广西区统计局公布的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且胡某与子女的户口还在一起,不分户;同时,杨某父母也自愿将座落在藤县太平镇自家砖混结构的房屋让出一个不小于16平米的房间供胡某居住直至去世。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根据一方当事人有精神病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规定,法庭依法判决准予原告杨某与被告胡杨某离婚,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该院法官人性化办案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感人一幕。    

(张明环  黄东)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