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我院多举措落实错案问责办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9  分享到:
 

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藤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区高院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错案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执行错案问责制,借《问责办法》这把新戒尺约束法官言行,做到严谨细致办案、公正高效审判,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学习讨论,明确范围、责任。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该院通过召开全体学习会、专题讨论会和编发3期干警勤政廉政《应知应会》,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深刻领会《问责办法》的精神实质,并注重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做到真学、细学、实学,进一步明确错案认定标准和范围,完善错案追究问责制度,不断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自觉约束司法行为,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杜绝冤案、错案。通过严格实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每月通报制度和随案监督卡制度,强化对审判质效指标的分析研判,认真剖析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因,并进行归纳总结提出审判指导意见;同时,实行一案一卡,全程监督规范法官办案言行,做到不偏不倚、秉公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冤案、杜绝错案,力争让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和“精品案”。

三是坚持两个结合,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审判业务部门自查和院集中评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全院范围内认真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观摩庭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防止错案的发生。通过以庭审评查活动为载体,规范评查程序,严格评查标准,现场分析点评,真正做到动真格,找问题,重实效,并切实按照变查边改的要求,有效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审判质量,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张明环  莫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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