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周光华)近日,中共梧州市委做出决定,追授藤县岭景镇原司法所长魏德宏同志“梧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向魏德宏同志学习。
魏德宏同志是藤县岭景镇原司法所长,2007年4月18日,在一起坟地纠纷调处工作中,因带病连续工作劳累过度。导致胃穿孔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2岁。(本报4月23日第一版曾对魏德宏同志事迹作了通讯报道)。梧州市委决定指出,魏德宏同志是千千万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一员。在本职岗位上,他一直勤勤恳恳,尽心尽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凭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信念,他以自己的辛勤和汗水,踏遍了岭景镇的村村组组。特别是在11年的司法调解工作中,他勇敢地与各种矛盾纠纷较量,顽强地与疾病抗争。他心底无私、秉公办案,舍小家为大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他与同事们的努力下,成功地调处各种纠纷案件500多起,为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的改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所在的司法所成为梧州市第一个无积案的乡镇司法所。
梧州市委在《决定》中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向魏德宏同志学习。学习他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忘我工作的崇高品格;学习他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淡薄名利、务实进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的工作作风。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把学习魏德宏同志先进事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