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官远赴千里外监狱成功调解离婚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09  分享到:
 

“感谢藤县法官不远千里来调解我们的离婚案,不仅使我懂得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更让我明白不该埋怨妻子 ‘无情’提出离婚,而应该好好反省、认真接受改造,不辜负法官们的关心和期望。”这是65日,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监狱中的感人一幕。

家住藤县的原告胡某(女)与家住海南的被告吴某于19929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双儿女,夫妻感情尚好,家庭幸福美满。自从20041月,吴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云南省昆明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彻底打破了小家庭往日的温馨和安宁,面对丈夫遥遥无期的刑期和亲戚朋友背后的议论和指责,胡某彷徨无助,对生活很是绝望。但为了一双未成年儿女健康成长,作为母亲不忍心撇下年幼的孩子不管,10多年来,胡某饱受沉重的生活压力和精神折磨,忍气吞声勉强维持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2014414日,对目前婚姻已彻底失望的胡某,一纸诉状将服刑中的吴某诉至公堂,诉请离婚。

藤县法院民一庭法官经过长达17个小时的旅途颠簸后到达昆明市监狱,且不顾舟车劳顿之苦,直奔昆明监狱投入庭审工作。在高墙内,面对原告方胡某离婚心意已决,被告方吴某始终不愿配合的态度,主办此案的江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使吴某逐渐明白:由于自己触犯刑法被判重刑伤透了胡某的心,妻子以后的路还很长,自己不应该再拖累她,妻子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况且面对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现状,靠捆绑维系的婚姻毫无意义。经过江法官一番苦口婆心劝说,吴某坚持不愿离婚的强硬态度有所缓和,深感愧对妻子和儿女,考虑到两个子女均已成年且独立生活,不存在孩子抚养问题,自己可以安心服刑认真接受改造,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在返程途中,法官们感到身心疲惫,但想起高墙内的吴某脸上那充满悔恨的表情,看到此案得到圆满解决,他们感到很欣慰,因为法官觉得,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满意而归,法官就是跑再远的路、吃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

(张明环  邓庆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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