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院长下访释法明理 化解涉军信访执行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30  分享到: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因触犯法律理应担责,希望你们家人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劝说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一味地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这是624日,藤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率执行法官一行5人,顶着烈日驱车五十多公里前往藤县和平镇官罗村,向外出躲藏的被执行人家属耐心释法明理的场景。

在刘某诉覃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20129月,因覃某擅自筑高相邻排水沟边线而引发双方争执继而相互殴打,造成刘某夫妇均受伤的后果。经过我院依法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11933.80元。后覃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决定。鉴于覃某久拖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刘某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依法扣划被执行人6090元存款、进行司法拘留等措施,促使覃某履行赔偿义务。但对于余下的赔偿款,覃某拒不支付,且以东躲西藏方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未果,且通过调查了解到,覃某出狱后在家务农,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而作为申请人的丈夫一名队伍军人,为索要赔偿款多次到县委有关部门上访,使得执行难问题变得更加棘手。

石院长得知此事后,对此涉军信访执行案高度重视,强调一定要深入剖析找准 执行难问题的症结,积极寻求解决案件的有效办法,联动化解执行上访难案,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人家中,石院长与刘某夫妇促膝交谈,关切询问身体恢复情况,并表示,法院一定会竭尽全力帮他们索回赔偿款。在被执行人家中,石院长向被执行人的妻子及儿媳详细了解生活、生产情况,并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积极动员他们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认识错误并积极赔偿。同时,石院长还深入走访村委会,了解具体案情,并希望村委干部与执行法官积极配合,合力化解执行难案,积极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以改进司法作风为突破口,坚持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聚焦四风查摆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不敢挑担子、不愿啃硬骨头等作风问题,切实增强法官群众观念,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石忠贵院长(右一)向被执行人家属了解生活情况

(张明环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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