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警”成为近期各大新闻媒体上频频出现的敏感字眼,警察配枪用枪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枪支使用方面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7月1日,藤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7名具备配枪资格的法警参加广西法院司法警察配枪人员专业理论考试。
考试试题分为:选择、填空、简答三大部分,考试知识点广泛,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参加考试的法警均认真作答,并取得了较优异的成绩。
通过本次考试,提高了司法警察的公务用枪专业技能,使其明确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可以使用或不得使用枪支的情形等,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使用与管理,全面严防涉枪事件和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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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环 李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