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官急人所急快速办理退款手续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15  分享到:
 

“感谢法官及时帮我们办理退代管款手续,有了这11万余元赔偿款,我母亲的后续治疗费有保障了。”711日,藤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在为交通事故致伤残的受害人快速办理退款手续后,家属徐某连声向法官道谢。

201422954分,被告梁某驾驶粤A60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藤县潭东往县城河东广场方向行驶,至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某洗车场对出路段时,与前面同向行走的冯某(68岁)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冯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作出梁某负主要责任、冯某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冯某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27天,用去医疗费38000余元,经司法鉴定冯某脊柱损伤致腰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属于Ⅷ级(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梁某先行支付冯某34000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冯某一纸诉状将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至公堂。法院于201461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冯某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7000余元(扣除返还梁某的34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为免除受害人今后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我院法官多次与被告保险公司沟通协商,督促其尽早将理赔款打到法院执行账户上,以确保受害人及时领到款项。待确认11万余元赔偿款足额入账后,法官遂通知冯某的家属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711日,在了解到冯某的儿子徐某的来意后,法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认真核对徐某的身份信息,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委托手续,并将提前由分管庭长和副院长签字的代管款审批表交财物室办理退款手续,以最快的时间将11余万元赔偿款打到受害人指定的账户上。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藤县法院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努力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行就地立案、调解、审判,并注重发挥联动作用,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将赔偿金发放到位,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6月份,该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49件,审结113件,结案率达75.8%,涉案金额达1414余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张明环  林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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