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成功召开蝴蝶谷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16  分享到:
 

      715上午,藤县法院成功召开梧州市黎寨蝴蝶谷渡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蝴蝶谷)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磋商,本次会议顺利达成议程的各项决议。

 据悉,蝴蝶谷渡假村于2008年对外开放,2013年以来,由于原投资经营者经营不善,景区出现了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无奈申请破产清算。313日我院裁定受理被申请人蝴蝶谷破产申请,并于319日将蝴蝶谷移交管理人广西通途律师事务所接管。331日上午,该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临时会议。经过磋商决定,由与会债权人继续投入资金进行维护管理,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

本次会议按照原定的议程有序进行,首先对两项决议进行表决,一是先由破产人交破产管理费用,此费用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二是2014年蝴蝶谷景区由债权人龙泉明免费承包经营。对于该两项决议大家一致表决通过。接下来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核查债权。管理人首先做了详细的汇报,之后由各债权人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上,审判长潘家绪指出,管理人及各位债权人都要认真对待,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管理人在处理破产财产过程中,要依法维护好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想办法维持景区的正常经营,保持景区的价值。并提出三点建议:一、希望管理人秉着“勤勉”的原则,做到尽职尽责,维护好各债权人的利益;二、各债权人要认真对待,及早申报债权;三、希望申报债权证明材料不足的债权人要尽快向管理人补足债权证明材料。

会上,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继续申报债权,共有23名债权人申报了共约4000万元的债权。申报后,管理人就目前的债权申报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出其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债权并作出说明。各位债权人就相关债权情况及如何审理好破产案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会议现场

(张焕杰  黄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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