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官烈日勘察现场促公正审判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24  分享到:
 

“我们村历来就有“五个不准”,其一就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原告违规种植桉树,我们就有理由把他的桉树砍掉”。“被告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用锄头将我自己田里的桉树连根挖起,丢弃在田里,造成桉树枯死,被告必须赔偿我的损失”。说话的分别是藤县法院濛江法庭受理的一起砍伐桉树引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被告。

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案情第一手资料,推动案件审理的顺利进展,718日上午,承办法官易庭泉一行驱车来到和平镇平竹村争议现场,实地勘查双方争议的田地。

到达现场时,已经中午11点钟,烈日当空,热浪滚滚,只见易法官不顾酷暑,拿着公文包就向勘察现场走去。易法官首先稳定当事人的激动情绪,详细向双方了解争议的情况,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仔细的清点了被伐桉树的数量, 并适时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为该案下一步的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濛江法庭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在遇到关于山林土地、房屋权属、相邻等纠纷时,积极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勘查,举尺丈量,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烈日勘察现场

(张焕杰  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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