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司法警察热情服务温暖75岁被告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08  分享到:
 

藤县法院司法警察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着力做好亲民、便民、爱民、利民的群众工作。87日上午,该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失火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马某是一名75岁高龄的五保户老人,现已被监视居住。鉴于被告人无亲无故、听力有障碍且行动不便,法警大队派出警车将其从家中接到法院,并全程进行解释和翻译,不仅保证庭审准时开始,也让严肃的执法充满温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出生于193918日,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2013112114时许,被告人马某在藤县藤州镇平政村青草洲长洲塘(地名)山边为方便出行而焚烧杂草时,由于防火措施不足引发火灾,造成藤县藤州镇平政村“青草洲”山一带的马尾松、速生桉等树木被烧毁。案发后,被告人马某在失火现场扑救山火,并叫村民报警,在公安民警传唤并对其询问时,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其造成失火的事实,该院依法以失火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考虑到马某年事已高,且其住所离法院较远,出行不便,法警队早早地派警车到其家中将其接到法院。由于被告人耳背,在庭审过程中,值庭法警耐心对其进行现场翻译和解释。庭审结束后又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法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被告人切实感受到法院人性的光辉和司法为民的温暖……

法警队早早地派警车到其家中将其接到法院

(张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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