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汗水浇灌下的公平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28  分享到:

    

    “到前面就要下车了,里面车子进不去的。”随行的一位村干部说道,“那我们就走路进去!”何玲法官很淡定地说。说走就走,何玲等一行人顶着烈日,沿着崎岖的小道,翻越了将近半小时路程的山岭,终于来到了案件当事人李某在山坳中的家里,到达讼争现场,此时何玲等人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所湿透。

826上午,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何玲庭长等人,就原告藤县藤州镇某村一组诉被告李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进行了现场勘验。原告诉称被告是原告所在组的村民,2013年初被告不经原告同意,就在原告所有的位于藤州镇某村立竹塘表的约12亩的土地上开挖鱼塘,原告多次制止均未果。原告认为,被告所侵权的土地属于原告集体所有,分田到户的时候没有分配给个人,被告私自在该土地上开挖鱼塘,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填埋其非法开挖的鱼塘,将侵占的土地恢复原状返还给原告。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为查明事实真相,何玲庭长等人决定亲自深入讼争现场仔细勘察,化解矛盾纠纷,此举为案件得出更加公平合理的判决打下了重要的基础。服务群众向上攀爬,依靠群众向下扎根。潭东法庭的法官们在用辛勤的付出换来了当事人满意笑容,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法官们正在烈日下勘察纠纷现场

   (李夏  黄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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