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反应雷霆出警 协助执行彰显战力
——藤县法院法警成功协助执行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
“现有紧急任务需要立刻出警,请在十五分钟内着装并携带单警装备到法院操场集合……”。随着李小森教导员一道道调警命令的下达,一个、两个、三个……六名被调警员在接到调警命令后均陆续而来,着装和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检车……经过严密细致的准备后,由王文禄副院长带队,与执行局的几位同志一道严装出车立即赶往藤县太平镇。
这并不是突发情况反应模拟演练,而是发生在8月30日的一件真实的情况。据悉,当天上午10时许,藤县法院执行庭值班干警从申请执行人朱某(系此前该院执行局受理的朱某与覃某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当事人)的来电得知其已私自雇人将其购买的位于藤县太平镇正东街石子路的33号房屋内被执行人覃某等人的物品搬出房屋外的情况后,立即上报院领导并汇报案件情况。当日值班的副院长王文禄接到报告后,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排除不稳定因素,王副院长果断召集执行局局长黄建朝及法警大队教导员李小森即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马上集中本院法警大队和执行局的十多名干警,亲自带领干警前往执行。
警情就是命令,在接到院领导的出警命令后,李小森教导员立刻纠集警员快速集合出警,赶赴藤县太平镇协助执行。在连续奋战到当天晚上六点半后,屋内所有物品均已全部搬出,另一当事人覃某亦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至此,朱某与覃某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多年的较量终于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藤县法院法警协助执行
(李夏 何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