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回访,践行群众路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9-05  分享到:
 

执行回访暖民心  司法为民显温情

——藤县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回访,践行群众路线

 “覃老,现在住在这里可否习惯,生活上还有哪些困难?”

“这起案件已执结,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吗?”

“谢谢法官们的关心,我现在的住房有了着落,没了顾忌,也理解了法院的工作难处。”

94日上午,在藤县太平镇覃某的家中,藤县法院罗东强副院长、执行局黄建朝局长等人正在对几天前执结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覃某进行回访,这是该院延伸审判触角,开展执行回访活动,解决当事人困难,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缩影。   

据悉,申请人朱某申请执行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曾多次到法院来访,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覃某返还房屋。因该案案情复杂,尽管执行人员多方调查取证并多次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坚决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配合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且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仍有抵触情绪,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无住所需要对其住房进行安置等问题,法院的强制搬迁工作一时难以开展,申请人朱某为此对法院不马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表示强烈不满。于是在830日上午10时许,申请人朱某召集一帮人,私下采取强硬措施,将其购买位于藤县太平镇正东街的房屋内被执行人覃某等人的物品搬出房屋外,要将被执行人赶出房屋。时值周末,值班执行干警接到电话,询问大概情况后立即上报院领导并汇报案件情况。当日值班的副院长王文禄接到报告后,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排除不稳定因素,王副院长果断召集执行局局长黄建朝及法警大队教导员李小森即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马上集中本院法警大队和执行局的十多名干警,亲自带领干警分乘三辆警车前往事发地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发现当事人双边人员已呈对峙事态,大有一触即发趋势。王副院长见此情况,即派人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控制局面,并根据现场情况请示院长,果断启动原先针对该案制定的执行预案将该案执行。黄局长即找来搬运工人,雇用车辆,将被执行人的生活物品清理出来,运至原先法院预先为其租好的房屋内。在执行过程中分派两人看护被执行人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指挥搬运工人将物资分类存放,并为其安置好起居饮食。至下午6时许,该案执行完毕,法院将涉案房屋交由申请人朱某接管。

做好被执行人被强制执行后的思想工作,也是该院努力搭建先锋服务平台,开展执行回访,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掌握被执行人事后动态,该院在案件执结后五天内,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罗东强和执行局局长黄建朝及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来到了被执行人覃某的租房处,询问其有什么实际困难,并耐心倾听覃某的意见和要求。对被执行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释,使被执行人原来激化的情绪逐渐变得缓和,被执行人也开始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充分理解。该院通过开展执行回访,了解对执行结果的看法,随时分析研究其思想、动向,并适时释法答疑,增进了当事人的理解,防止案结怨积,案结事不了的事件发生,并从源头上防止了执行上访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罗东强副院长(中)回访当事人了解物品安置情况

(李夏  廖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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