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 维护社会稳定
    ——藤县法院主动约访大黎镇大黎村古制一组等村民小组不服林业行政裁决一案的当事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9-22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做好“两会一节”的维稳工作,增强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化解各类涉诉信访矛盾,919日下午,藤县法院副院长王文禄、行政庭庭长林振朝约访了大黎镇大黎村古制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长垌组不服林业行政裁决一案的当事人陆某等一行7人。

原告大黎镇大黎村古制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长垌组不服被告藤县人民政府20091231日作出的藤政决(200915号处理决定,向藤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责令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藤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藤县法院判决,向梧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梧州市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经终审判决后,大黎镇大黎村古制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长垌组仍不服,向广西高院申诉,广西高院经审查后,决定指令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本案,梧州中院经复查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立案再审。信访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于2014828日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对政府将争议山林确认给大黎镇古盆村大道、古湾、兰社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不服,要求广西区高院提审本案。

据悉,藤县法院为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曾多次主动做该案的几个村民小组的小组代表的思想工作,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但是当事人仍有些许不满情绪,多次到藤县法院来访。根据梧州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梧信联交字[2014]20号《关于交办中央巡视组接收来访事项的函》以及藤县联席办的《关于交办中央巡视组接收来访事项的交办函》的精神要求,藤县法院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接待来访事项的办理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做好来访接访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得到及时解决。

919日下午,藤县法院接到县联席办交办通知后,立即再次约访信访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当天,来访者陆某等一行7人代表其村民小组充分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意见,表示对案件处理的结果还是不满。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之后,王副院长与行政庭林振朝庭长分别耐心向来访者做解释工作,充分阐明了本案的现状,并告知来访者该如何通过合法的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来访者对此次约访表示满意,并表示今后会通过合法的、正当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藤县法院主动约访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

(李夏  黄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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