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4-10-15  分享到:

近年来,藤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多项措施确保办案安全,为履行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职能提供坚实保障。

一、完善办案安全制度。制定办案安全细则,建立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和个案跟踪监督机制,实行办案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明确规定分管副检察长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办案部门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负责安全,从上而下人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每着手办理一个案件首先考虑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传唤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之前坚持做到三个不办,即不制订安全预案的不办、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不办、相关责任人不到位的不办。

        三、加强办案工作区管理。严格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管理,严格对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进行检查,严密部署监控措施,严格执行换押、安全移送制度和保密管理措施,力求不遗漏任何一个可能出现的办案安全隐患细节。与藤县人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对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确保第一时间安排医生在办案工作区就诊。(县人民检察院)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