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院长坐堂审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9-26  分享到:
 

925上午930分,在藤县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董勇抢劫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法院院长带头回归审判席,为法院去行政化改革带来新气象。

公诉机关指控,20145291830分许,被告人董勇经过藤县藤州大道工商银行门口时,用事前准备好的摩托车钥匙盗窃被害人胡×停放在该处的摩托车,在董勇准备发动摩托车离开时被胡×、黎××等人发现并追赶。董勇为了逃离现场、抗拒抓捕,先后利用身上携带的六角T形螺丝旋具和从地上拾起的砖头打、砸黎××等人,后被他人抓获。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对是否构成抢劫罪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法庭经审理认为,董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在盗窃行为被发现后,为逃离现场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性质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构成了抢劫罪,但属抢劫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合议庭当庭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董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举止大方、用语文明,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合法规范、层次清晰,举证质证环环相扣、张弛有度。80多名藤县一中学生以及部分藤县法院干警旁听了此次高质量的庭审。

据悉,院长亲自一线办案是藤县法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改革举措的内容之一,今后该院将逐步落实正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线办案,实现从“批案”到“审案”的角色转换,积极推动司法机关去行政化改革。

    

                      庭审现场

(黄海峥  莫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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