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开展庭审评查彰显法官形象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5-28  分享到:

  


  “砰——”,5月27日上午9时整,广东中山市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藤县法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当日,藤县法院根据区高院《2014年全区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在顺利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之后,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工作,即自行组织庭审评查和观摩。
  本次庭审由藤县法院民二庭组织自评,担任评查组组长的民二庭黄炳友庭长,以及该庭其他审判业务骨干认真对庭审进行自评和观摩。藤县法院审管办覃宏高主任带领审管办全体工作人,参与了此次庭审评查活动。覃主任在本次庭审结束后表示,此次庭审准备充分、程序得当,法官在庭审言行举止合乎规范,庭审技巧拿捏得当,整个庭审活动有序不紊,同时希望民二庭在自评中查找注意不足之处,总结提练好的经验,为打造优秀示范庭审打好基础。
  据悉,藤县法院根据区高院要求,圆满完成了庭审评查活动动员阶段相关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活动的组织机构,同时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根据评查要求,各级法院参加庭审评查的案件原则上不得少于开庭案件总量的10%,每名法官至少接受一次庭审评查。通过庭审评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官形象公正、庭审程序规范等“庭审八个要素”的培训,实现提高法官运用庭审查清案件事实的能力等“提高七个能力”的目标,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队伍素质。

(黄海峥 黎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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