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治区、市、县“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藤县天平镇自从确认“新兴村保洁协会”作为第一批“清洁乡村”活动工作的试点村以来,该镇党委、人大、政府不断的从中探索,总结结验,相继的在该镇龙胜村、天平村、罗平村、罗盖村等一批村里成立了“保洁员协会”,落实专门保洁员,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等“四举措”,进一步强化保洁员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相应成立了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任会长的“保洁员协会”,并邀请了镇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队长、村民代表对行政村保洁员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是开展岗前培训,合格上岗。由所在村(社区)的镇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队长、村民代表的推荐,村委会落实登记,并组织保洁员进行岗前培训,让保洁员了解自己的主要职责和如何保洁,对于不文明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做好对本村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制止群众乱倒乱放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等。
三是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该镇各村委与保洁员签订责任书,明确保洁员的责任路段和保洁标准以及保洁员工作纪律,确保其保洁责任区环境的整洁干净。
四是不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各村(社区)对各个保洁责任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保洁员是否落实了工作责任,是否按时按质的完成保洁工作等,保洁工作的开展由镇美丽办、村委会、村级保洁协会、镇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队长、村民代表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莫建飞 苏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