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官为一香港同胞追回借款3万元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6-21  分享到:

  
  “非常感谢藤县法院潭东法庭的法官处处为我这个身在异乡之人着想,并及时帮我追回六年前的30000元借款,使我深刻感受到‘一家人’的温暖……”这是6月18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法官庭前成功调解一起香港同胞王某诉藤县人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后,王某发出的肺腑之言。
  家住藤县天平镇的被告黄某,与现定居香港九龙的原告王某(原藤县濛江镇人)是多年的好朋友。2007年11月,黄某向王某借款839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年内还本付息。还款到期后,只获得37000元还款的王某,鉴于黄某诉说资金周转困难,看在朋友的面上,遂同意其将余下的借款延长一年归还。后黄某又按期支付了8000元本金及利息,但对于38900元的欠款及利息,黄某却久拖不还,并以种种理由推脱,经多次追偿均遭拒绝,王某无奈之下,遂一纸诉状将好朋友黄某诉至公堂。
  该院潭东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通过认真查阅案卷,得知黄某长期外出不在家,且手机号码频繁变换,一时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但考虑到王某是香港同胞,路途遥远,为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最大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主办法官通过无数次电话询问黄某的亲戚朋友,费尽周折查找到其最新的联系电话,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向双方进行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合同法》中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以两家曾在生意上互帮互助为突破口,以双方结下深厚的友谊为切入点,使黄某逐渐认识到借款久拖不还的错误行为和欠债还钱的道理,并作出愿意积极偿还欠款的诚意。同时,王某也被主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诚心化干戈,耐心促调解,倾心解民忧的行为所打动,作出适当让步,主动放弃8900元本金及全部欠款利息的请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林伟宁 张明环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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