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加强法庭安保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5-29  分享到:


罗副院长在潭东法庭召开座谈会强调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罗副院长在潭东法庭召开座谈会强调法庭安保工作的重要性


罗副院长到金鸡法庭检查安保工作,并传达党组会议精神
  
  5月24日至27日,藤县法院罗东强副院长带队先后到濛江、潭东、金鸡和太平法庭,检查法庭安保工作和安检设备的使用情况,传达院党组关于加强法庭安保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根据法庭的安保实际情况,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希望四个人民法庭的驻庭法警,实行全天武装上岗,对凡进入法庭的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安全检查,做好来访登记,对限制、管制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法庭。驻庭法警不仅在庭审中要做好安全保卫及纪律维持的工作,而且在庭审之外的时间要保卫整个法庭安全。
  二、完善法庭安全保卫装备设施。法庭要正常使用安检门,院部还为每个法庭调配一台手持安检仪,为驻庭法警配备橡胶棒、警用盾牌、电警棍、手铐等安保装备,确保法庭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驻庭法警除了自己熟悉使用警用装备外,还要训练法庭其他干警学会使用,防患于未然。
  三、统筹案件风险评估与安保工作。特别是法庭审理的案件以离婚案件为主,庭长和主办法官审理案件前所作的风险评估要与安保工作一起考虑。通过庭前了解案件背景、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情绪等因素作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有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提前制定防范措施。
  四、加强与派出所的安保联防。藤县法院在2011年建立了与公安局的安保联防制度,法庭要发挥其作用。现在潭东法庭和濛江法庭与派出所相邻而建,这是非常便利的条件;同时太平和金鸡法庭,也要注意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对在法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拒绝接受检查、冲闹法庭的事件,及时与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内制止危险行为的发生,维护法庭安全。
  

(高峰 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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