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多方联动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5-27  分享到:

  
  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通过联合村委、村干部、村民,实行多方联动,促成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经过调解,被告人连声道歉,被害人则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并为被告人求情,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刘某琼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刘×琼和附带民事原告人黄×芳是邻里关系,在山地权益方面她们素有矛盾。2012年8月,附带民事原告人黄×芳在藤县象棋镇某村的红菌山采摘红菌,被告人刘×琼来到红菌山后,刘×琼认为黄×芳在采摘她的红菌,不准黄×芳继续采摘,于是双方相互殴打。黄×芳被刘×琼用木棍打伤,右手手腕被打至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5月3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黄×芳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藤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即联合象棋镇共胜村村委、村干部、部分村民组织调解。在法院及村委等联动配合下,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5月16日,在庭审开始前,附带民事原告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人刘×琼的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琼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刘×琼归案后直至庭审中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又得到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也为了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不受非法侵犯,打击刑事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藤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院领导多次强调,主办法官要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用多方联动的方式促成和解,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主办法官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想方设法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日后再生事端。今年以来,该院已促成了10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林伟宁 黄海峥 莫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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