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 筑牢安全防线
    ————藤县法院法警队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梅县法院爆炸事件通报》精神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4-28  分享到:

  4月28日上午,藤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干警及门卫召开紧急安保工作会议,认真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发生爆炸事件的情况通报》文件精神及梧州市法院司法警务暨安保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强机关安保工作,进一步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法院机关安全。
  会上,法警大队杨翔大队长首先对4月19日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爆炸事件经过作了简单通报,针对此类重大安保事故暴露出的安保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强调要把好进入法院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履行安检职责,有效维护法院安全和正常审判秩序,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机关安保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思想,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把安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要提高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开展司法警察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逢进必检”等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登记、盘查、安检程序,坚持从细节做起,仔细核实身份,并用金属探测器对其本人及携带物品进行细致检查,对查处的管制、限制和危险物品及时妥善处理,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三要强化练兵措施,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2013年司法警察训练工作计划,实行业务技能训练长期化、常态化,做到严格训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巩固岗位大练兵训练成果,增强法警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能力。
  四要规范警备管理,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警用装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定期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认真登记、妥善处理,对已老化和落后的警备要及时更新,确保警用装备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张明环 何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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