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疆 一心为民
    ————记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庭长何玲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3-07  分享到:

  她爱笑,似朵玫瑰,绽放真情真爱,用真心真意息事宁人,化干戈为玉帛。
  她很忙,像个陀螺,为了公平正义奔波不息,每次转动都演绎着别样精彩。
  她就是2010年全区“十佳”法官、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庭长何玲。作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她坚持一线办案,取证到田头、开庭到村头,足迹踏遍法庭所辖每个村屯社区。
  知易行难。在中国法治进步的征程中,尤其在农村社会,每前进一步都显得弥足珍贵。何玲,这样一位乡村女法官,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用坚强的脚步丈量着农村法治的进步,用温情与大爱去化解矛盾,去抚慰她深爱的一山一水。
  一心为民每天行走在办案路上
  “她办事公正,没有私心,我们信她。”当事人这样评价何玲。
  2012年12月24日,一对夫妻再次“闹”到法庭。原告刘某再次要求与被告徐某离婚,并取得非婚生儿子徐某某的抚养权。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被告因对孩子有深厚的感情,不愿意将孩子交由原告抚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互不相让,令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作为主办法官,何玲数次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开展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原被告终于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
  按说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可以松一口气了。但何玲却“放心不下”——以一位母亲的情怀和敏感,担心原告无法从被告家接回孩子。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何玲决定在达成协议当天前往被告家中,主持双方履行调解协议。跋山涉水来到被告家中,何玲马不停蹄主持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原告顺利接回孩子,被告得到孩子抚养费及经济帮助。
  看到可爱的孩子重投生母怀抱,波折不断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何玲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见到天色渐晚,母子俩请何玲留下吃饭,何玲婉言拒绝,踏着暮色匆匆返回。
  这只是何玲办案的一个小片段。
  对于何玲来说,每天,她都行走在办案的路上。
  无论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还是事关重大工程建设的大案,何玲都事无巨细、躬身亲为,并想方设法使案件审理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莫某等5人以藤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开采高岭土的过程中致使泥沙掩埋了其位于矿山下的水田,导致水田无法耕作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此前,原告方曾多次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群体上访。何玲受理此案后,主动协调国土、环保、农业、物价等有关部门和村委干部,冒着酷暑,先后八次对责任田进行调查、勘验,为案件审理奠定基础。
  2012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藤县塘步镇政府,潭东法庭以巡回开庭的形式,公开审理该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村民代表以及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十余人到场参加庭审观摩。庭审现场,经过何玲释法析理,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清楚赔偿款项。所有参加庭审观摩的人都竖起大拇指,称赞法庭巡回开审理最令人信服。
  “法庭面对的都是基层群众,他们身处边远山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我们有必要以巡回审判的形式,深入各边远村屯,开展便民司法活动。”何玲对“一线办案”的做法解释道:“在巡回庭审中,我们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同时通过法律咨询、发放资料等活动,务必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只言片语,却见证着一名优秀法官的大智与大爱。
  真情永驻感化身边每一个人
  “对待工作,她从来都是尽心尽力不辞辛苦,经常因为办案忘记了时间。”同事们这样评价何玲。
  在潭东法庭,何玲是出了名的“大忙人”。
  然而,即使再忙,何玲也没淡忘友情、亲情。
  曾经的同事,虽已调往其他科室,在其怀孕临产之际,何玲却还惦念在心,熬夜为小孩织了件可爱漂亮的毛衣。
  对于家人,何玲一样倾心关爱。
  有一次,进村办案一整天后,何玲拖着一身疲劳回到家,看到远在外地求学的儿子回到家,她立刻藏起倦容,去菜市、下厨房,不多久就端上热腾腾、儿子最喜欢吃的扣肉。
  时近年末,听说法院呼吁开展“母亲邮包”募捐活动,在外办案的何玲无法脱身,特地打电话给活动负责人,先行帮她垫付捐款。
  自从担任法官以来,何玲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拿过当事人一份礼,没吃过当事人一餐饭,更没徇过一次私情,自始至终坚持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何玲曾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夫妇俩言归于好,重新过上好日子。为了报恩,他们通过何玲的亲戚上门送礼酬谢,结果被何玲档在门外,连带路的亲戚也不让进来。夫妇俩第二天趁何玲家没人,将一封感谢信与1000块钱用信封装好,从门缝塞到她家里。何玲发现后,将感谢信留了下来,1000元钱则一分不少地退给了当事人。
  到法院工作10多年来,何玲曾获区高院各种奖励及立功10多次、获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奖励30多次,2012年潭东法庭获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被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2013年2月20日,从自治区高院传来佳音,潭东法庭被评为2012年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黄海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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