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几经周折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4多万元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28  分享到:

  
  “喂,你好!请问你是魏国涛吗?”“是的。”“我是藤县人社局的,你在西气东输藤县天平、埌南段工作时被拖欠的工资已经追回来了,是1470元。”“哦,那真是太好了!”
  这是1月22日下午,笔者在藤县人社局代发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现场听到的对话,对话的正是县人社局副局长张万清和被拖欠工资的四川籍农民工魏国涛。当天,县人社局受西气东输二线广州至南宁支干线项目部委托,代发该部承包工程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4.7万元。至此,19名农民工领到了盼望已久的拖欠工资。
  据了解,此事要追溯到2012年5月初,来自四川、江西籍的19名农民工被雇请到西气东输藤县天平、埌南段工作,进行人工顶管施工任务,任务完成后,包工头未按约定及时付清工资,几次追讨也未见结果,至此,17名民工一起联名投诉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要求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县劳动监察大队接诉后,迅速与县总工会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原来,19名农民工所施工任务是经过多次转包后的工程,拖欠的工资款涉及到多个承包商,县劳动监察大队获知情况后多次找到项目部负责人及转包商协调解决,均未有结果。而该项目部已经转移到了广东的德庆县施工,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
  2013年1月6日,县人社局专程组织人员到德庆县与德庆县人社局一起商议解决问题,在到华中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项目部,组织了华油、昆油、包工头、民工代表等一起进行协调,民工代表、包工头、中油昆仑代表就工资发放问题达成了一致,由中油昆仑支付拖欠工资14.7万元。但过后,中油昆仑方突然改变主意拒绝签字,致使双方协议未能兑现。
  为使问题得到解决,县人社局发函至西气东输二线广州至南宁支干线项目部,认为:根据桂建管[2010]4号文件“坚持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首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其中已经拨付给分包企业的款项,由总包企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或自行追回,农民工的工资务必于每年春节前兑现完毕。”的精神,被拖欠的工资应由华油西气东输二线广州至南宁支干线项目部先行垫付,共计14.7万元,最终,该项目部同意先行垫付拖欠的工资,并委托藤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代发。至此,19名农民工也如愿地领到了自己的工资。
  

(林伟宁 莫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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