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失和十六载法官诉前联调续亲情
    ——藤县法院金鸡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24  分享到:

  昔日兄弟,为了相邻屋檐滴水土地界址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矛盾激化。1月24日,藤县法院金鸡法庭运用联动调解机制,于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缠绕原、被告十六年的矛盾纠纷在法官与诉讼联络员五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黄某宏与黄某彬本是堂兄弟关系,双方相邻而居。十多年前兄弟就因屋地界址问题曾发生过争执,兄弟关系失和。1996年,因原告黄某宏夫妇长期外出务工,甚少在家,被告黄某彬在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在黄某宏房屋右边的屋檐滴水土地上建造了楼梯和阳台,两家矛盾激化,关系更加恶化,积怨更深,虽为邻居却形同陌路。直至2012年底,黄某宏夫妇欲拆旧建新房,故与黄某彬协商要求其拆除上述建筑物。协商无果后,遂一纸诉状将黄某彬告上法庭。
  金鸡法庭在立案审查时,及时与争议双方所在村的诉讼联络员取得电话联系,通过该诉讼联络员了解到,两家因屋地界址及屋檐滴水土地建筑物问题已积怨十多年,平时亦无来往,此次纠纷经当地村民调解委员会、镇国土所、司法所多次处理均无果。了解案情后,该庭法官并不是即时立案,而是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争取诉前联动调解,力促案结事了。于是,法官多次与争议双方进行电话联系,征询双方的调解意见。主办法官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得知,该院民二庭的黄法官与本案原、被告是同村兄弟,且其在该两家中颇有威信。因此,主办法官决定以亲情为突破口,于本案立案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并邀请民二庭黄法官、村委会的诉讼联络员到场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与诉讼联络员齐心协力,从亲情、邻里和谐的角度,劝慰双方看在系堂兄弟的份上,为了今后两家人的和睦相处,应互谅互让。经过法官五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对立情绪,从寸土必争的态度转变到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此均表示满意。至此,一段因相邻矛盾纠纷而失和十六载的兄弟感情,在法官诉前的努力联动调解下得以再续。
  据悉,2012年以来,藤县法院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建设无诉讼社区、村屯工作。诉讼联络员协助法庭诉前调解结案135件,诉讼调解结案89件,协助送达354件案件的法律文书,通知当事人开庭366人次,协助法庭调查107件,全县304个村委(社区)中,共有156个村屯(社区)没有诉讼案件,诉讼联络员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李夏 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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