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四个到位”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1-29  分享到:

  
  2012年以来,藤县法院档案管理突出重点,狠下力气,扎实做好案卷和文件材料移送归档、档案室基础设备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和档案材料信息化管理等工作,通过“四个到位”措施,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今年档案清查整改出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庭科室负责人、专职档案管理员参加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两名专职档案管理员从事该项工作,各庭科室专设档案信息员一名。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三是聘请档案局的领导到藤县法院作专题指导,提高了该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清查内容到位,扎实移送归档
  由于法院档案资料具有法律专业性、连续性、保密性等特点,藤县法院提高了对档案清理工作的重视度。由专职档案员对库存内的档案材料进行清理,对超过保管年限的档案材料,按规定列出清册,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做好消毁的准备,确保档案室的库存能力。对历年来的诉讼档案的归档情况进行大清理,对全院每年的收案、结案的登记表进行对照,同时对各庭每名承办人员所承办案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一件都不少按规定归档。
  三、责任到位,确保及时归档
  通过各庭科室的清查处理,由档案室将清查出未归档、借出未归还的档案资料进行情况通报,交由本院的档案领导小组,再由院党组召集相关的庭科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借卷人和书记员召开档案归档清理会议,做到院长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协助抓,各庭科室负责人具体抓,承办人和书记员直接负责,层层抓落实,限期对应归档未归档、借卷长期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迅速归档归还。对未按期归还归档的相关庭科室的负责人、承办人及书记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书面说明未能及时归还归档的原因;如发现有遗失,则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把关到位,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水平,藤县法院对应归档的案卷材料作出规定:先由书记员对所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后立卷、打印案卷目录,填写案卷面、备考表等;再交由承办人查验后,由庭科室负责人签字负责;最后由档案室专职档案员进行全面复查。通过层层把关,确保档案材料质量后,再入库保管。
  

(莫如静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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