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西梧州市某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务工的一位农民工代表向藤县法院打来电话,感谢法院积极有效的调解,让他们拿到了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原来,11月13日,广西梧州市某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某农林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双双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后,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一起牵涉地方招商引资、农民工工资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在藤县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2011年6月,广西梧州市某建筑装修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与广西某农林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坐落在藤县工业园区的厂房及办公大楼的装修工程,并对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和工程质量等进行了约定。2012年4月,原告以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风波为由向藤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被告支付装修工程款86万元;被告则以原告装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以及原告超过约定工期未完成装修工程造成被告损失为由,反诉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41万元。双方矛盾激化严重,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
藤县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潘家绪副院长在指导该案审理时指出,该案涉及地方招商引资、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分歧大,应当集中审判力量优先审理,同时通过多方联动调解,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快审快结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尽快走出矛盾纠纷的阴影,一心一意发展生产、搞活经济。一方面要让原告方尽快拿到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快后续工程,实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要让被告的办公大楼得以尽快装修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从而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本地招商引资环境。
思路既定,主审法官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寻找办案突破口。他们分别通过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坐下来调解,到装修工地现场进行调解,以及数次找原、被告及他们的代理人进行分别调解,并利用双方当事人的一些社会关系,找到他们信任的人做调解等,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指出原告、被告各自在这次合作当中的不当之处,希望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尽快解决纠纷,为早日投入生产经营奠定基础。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案件的妥善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彰显了司法公正对呵护本地招商引资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林伟宁 黄海峥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