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8时整,在藤县法院办公审判大楼八楼刑庭办公室,灯火通明,该庭庭长苏植彬正在给悉数到场的审判员、书记员“开小灶”,就新近审理的案件进行法理剖析总结。刑庭业务繁重,加班是常有的事,但却坚持每周挤出一两个小时,由庭长等业务骨干讲授审判技巧、交流案件审理经验等,以老带新,实现庭审办案能力的整体提升。
这是藤县法院开展“支部建在庭上,党旗亮在岗上”党建活动的一个小片段。近年来,该院出实招建载体,抓党建带队建、抓队建促审判,将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10年以来,藤县法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获“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有2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支部建在庭上,提升能力开新局
“支部建在庭上”直指各业务庭室司法能力建设,使“庭上显真功”成为干警们的共识,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干劲与能动性,并积极探索司法能力提升途径,助推全院工作上新台阶。为切实推进司法为民举措,最大限度减少边远山区群众诉累,各个业务庭一线法官创新能动司法,将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既极大方便群众,又较好地进行普法教育。今年1至10月,仅潭东法庭就巡回开庭审结案件69件,调解55件,撤诉9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
便民诉讼、创新司法远不止到乡村巡回开庭这一举措。今年四月份,藤县法院四个人民法庭积极推行的无诉村屯(社区)建设,把司法化解矛盾工作网络向村屯、街道、社区推进,构筑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村级诉讼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该院诉讼联络员参与诉前调解结案89件,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调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
10月30日,藤县法院刑庭法官通过特设在县看守所内的刑事审判庭,仅用时50分钟,便审结了7起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公诉刑事案件,既保证了审判安全,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这一创新之举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推进业务庭室司法建设,藤县法院还加强制度建设,大兴“有为有位”之风,让干事的人不吃亏,让能干的人能晋升,为干警成长成才扫清障碍。今年四月份,该院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任用中层领导干部,一批年轻有为的干警凭实干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党旗亮在岗上,彰显形象展风采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效能,藤县法院在“党旗亮在岗上”工作方针上下足工夫,把干警工作职责、态度、效率“晒”出来,让干警的形象和能力“曝光”在群众眼前。目前,该院在4个法庭党支部和院本部5个党支部设立了20个党员先锋岗,并按全体在岗党员70%的比例设置党员示范岗,力争一个岗位树立一面旗帜,实现一点闪亮全院“发光”。
“党旗亮在岗上”要求干警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使命,以“此时此刻我在岗上”严格要求自己,以最佳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在立案信访窗口,所有党员都按要求佩带党徽,并采取挂工作证(牌)的形式,亮明党员身份,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耐心细致地答复来访群众的每一个问题。通过亮明身份,干警不仅展示了新形象,还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金钱、名誉,增强在新形势下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廉政防线。2011年以来,该院没有出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每个季度,藤县法院还组织开展“红旗标兵”、“优秀党员法官”和“共产党员先锋岗上岗人员”评比活动,树立干警身边的好党员典型,带动党员先进性建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院涌现出濛江法庭等一批全区法院先进集体,以及何玲等全区法院先进个人等,得到了自治区高院的充分肯定。
(黄海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