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冒雨勘察取证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0-31  分享到:

  
  10月29日下午,藤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国土局干部与藤州镇某居委会的配合下,冒雨到双方当事人纠纷地仔细勘察现场,认真核实案情,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和纠纷的及时化解打好基础。
  原告黄某不服被告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行政许可一案,原告诉称,其早在2006年已取得藤县藤州镇西厚路某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被告在向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颁发证件时,将与原告相邻的属于其部分地块划入第三人的证件中,故以被告侵犯其权益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被告于2010年7月30日向第三人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及时准确地掌握案情第一手资料,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该院主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先后多次到住建局了解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等情况,并主动联合藤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冒雨到现场进行勘察。法官用卷尺实地测量双方争议地范围,并在藤州镇某社区居委会的密切配合下,将测量的数据与图纸逐项细致对照,认真核实案情,为该案庭审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自2010年以来,该院共审结65件行政案件,坚持做到每一件案件都深入第一线,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确保作出公正、高效的裁判,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明环 林振朝 黄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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