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扎实开展执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7-25  分享到:

  藤县法院加大对涉诉不良贷款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进入执行程序的贷款纠纷案件36件,其中农信社25件,农业银行6件,邮政储蓄银行5件,涉及标的金额1450万元。其中农信社的25件、农业银行4件和邮政储蓄银行3件均已全部执结,标的达900多万;另外4件正在执行中,已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为降低不良贷款,化解金融机构资产风险,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党组十分重视涉诉不良贷款的执行工作,为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院长石忠贵及副院长罗东强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的法院执行涉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工作会议,提出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提高认识,加大执行力度,并要求选出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突破,集中时间、人力、物力,明确责任、任务,限定执行期限,提高依法执行效果,为金融机构改革保驾护航。我院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局局长具体抓,其他副院长配合抓”的执行工作领导机制。通过机构整合、人员调配等措施,从装备、人员、组织保障等各个方面对执行工作予以倾斜,初步形成了“涉诉不良贷款的大执行”格局。在遇有特殊情况或集中执行时,法警大队、办公室及各业务庭积极配合。
  如在执行藤县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与被执行人苏曲波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时,由分管执行的副院长罗东强亲自与申请执行人藤县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所的债权承受人藤县财政局协调,并与执行局负责人一起多次做被执行人苏曲波的工作,要求被执行人苏曲波主动履行,最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苏曲波主动履行了尚欠的债务本息合计6万多元。
二、措施到位,多策并举

  藤县法院先后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执行不良贷款的宣传资料等形式,大造声势,使依法执行不良贷款活动家喻户晓,为执行不良贷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金融机构起诉的案件,开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执法直通车,从立案、判决到执行,采取“一站式”服务,做好快审、快结、快执,对属于金融不良贷款的已审结生效的案件,根据执行案件的难易程度,限期执结,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尽早帮助金融机构挽回资金损失。同时,针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多样的现状,立足实际,采取先易后难,难易结合;抓大户、带小户,以大带小;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等办法,多策并举,抓住时机,有条理、有步骤的推进,全力以赴抓好实施,加快了对不良贷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速度。
三、狠抓管理,“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执行程序规范。针对查封措施上拍卖、变卖的不规范行为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催办、督办规定》等相应制度,确保执行程序规范。二是执行公开规范。要求执行干警将整个执行程序对外公开,其中包括执行员联系方法、执行程序、当事人财产情况、执行理由,整个执行程序对外公开,实现“阳光”操作,“透明”执法。三是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规范。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审批手续,除非穷尽法律措施,原则上不得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或暂无履行能力而随意中止。凡中止执行案件,必须经执行合议庭合议后上报主管局长审批。对中止执行的案件告知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执行干警将随时启动应急执行机制,随时恢复执行。四是确保纪律严明规范。加大对执行干警进行执行纪律和廉洁办案教育的力度,加大了对久拖不执、执行不力的惩处力度,规范执行作风,提高了司法质量,防止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灵活办案,注重实效

  藤县法院大胆探索反规避执行的执行方式和方法。包括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执行110”、悬赏执行、公告执行、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在各种执行方法的综合应用上,重点坚持好“四项原则”:
  一是集中法制教育原则。由执行局负责人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给债务人限时间、督促履行。今年以来,共有34余名被申请人“受训”,先后有4名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二是用足用准强制措施原则。在执行中,坚持六查即到工商部门查被执行人有无注册的公司企业,到银行查被执行人有无存款,到证券部门查被执行人有无股票,到房产局查被执行人有无房产,到国土部门查被执行人有无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被执行人有无车辆。对查询核实的被执行人财产,大胆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200余万元。三是打破工作常规促执行原则。执行干警改过去上班时间搞执行的做法,变当事人休息时间为工作时间,充分利用被执行人可能在家吃饭、休息的时间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特别是早上被执行人往往在尚未睡醒就被执行干警堵在家里,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被执行人难寻的问题。上半年以来,共利用15个早上和8个休息日突击执行。对3个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拘留。对一故意隐瞒执行线索的义务协助执行人进行了警告训诫。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一些欠贷者纷纷自觉履行义务,偿还了贷款,该院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执行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四是人性化措施促执行原则。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将和谐执行理念贯穿过程,确保每一起案件执结,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如被执行人藤县华南钛合金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欠藤县农村信用社8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作了大量、反复的工作,并多次与该公司的合伙人一同前往贵港监狱与因其他原因犯罪的该公司的董事长秦永健协商偿还贷款事宜,被执行人藤县华南钛合金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秦永健同意与信用社协商解决,将该公司的所有资产转让给广西金茂钛白有限公司,全部将欠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本息共900多万元的债务缴清了。

(高峰 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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