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6-08  分享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林峰为改造后的太平派出所揭牌
  


  近日,藤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基本完成执法场所改造工作,现已投入规范执法办案使用中。
  2012年5月底,市、县领导先后深入该县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对该县按时保质完成执法场所改造并投入使用表示祝贺。全县各派出所在辖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积极按照执法场所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加大投入,仅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全部实现了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设置,顺利完成了执法场所改造工作,各派出所执法水平在规范化管理中不断上新台阶。
  5月31日至6月5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志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永清、副县长林峰先后到派出所的值班室、监控室、办案区、服务区、办公区,详细了解执法规范化的具体措施,对派出所的办案区域设置和布局改造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市局领导对太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太平派出所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对太平派出所利用上级专项经费如期完成执法场所规范化改造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许。
  自开展执法场所改造工作以来,藤县公安机关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悉心指导,努力克服时间紧、资金缺、改造任务重等困难,不等不靠,迅速成立了由法制、指挥中心、纪检、督察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执法场所改造工作小组。多方走访全市公安机关试点建设单位和办案部门,学习借鉴改造经验。对照正规化建设设置标准和规范,区分学习观摩、调研论证、实质施工、竣工验收、完善配套设施等阶段制定项目改造进度表,并派专人负责抓好工程监督和跟踪落实工作。通过历时近一个多月的土建施工和网络铺设,各执法办案单位均已高标准配备完善了办公桌椅、涉案物品专柜、人员信息采集电子器材、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着力打造安全、规范、人本的执法环境。全县各执法办案单位执法场所改造工作现已改造完工并顺利投入使用。
  下一步,藤县公安机关将结合执法实际,探讨完善执法场所管理使用制度,认真抓好一线执勤执法人员基本执法办案技能培训,努力推动执法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
  

(朱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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