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完成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6-06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藤县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推进会精神,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为通过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增强民警规范执法、安全执法的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为规范办案流程,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投入资金,扎实推进该大队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划分建设和改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队组织民警学习有关全区关于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会议精神,让民警充分认识到强化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是增强民警规范化执法,增强安全执法意识,提高公安机关自身安全防护水平,是规范办案流程,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是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交管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大队长魏泽华亲自主抓和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制,使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事机构具体抓、全体民警积极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通过“查、改、建”,强化场所建设。检查执法办案场所的硬件设施及其设置是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执法安全措施的是否落实;对不达标的场所、设置能利用的进行重新规划,改造利用;对缺失的项目加大投入,按照标准化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和建设。大队按照执法场所“对内对外分开、办公办案分开、工作生活分开”的设置原则,在各办案场所划分了接待办事用房、办案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并采取物理隔离的方法,分别设置相对独立的接待、办案、办公、生活四个区域。各功能区入口的醒目位置要设置功能标识牌,办案区、办公区都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的警示标牌。
  四、强化制度建设,坚持规范管理。先后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规范信访接待、规范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及随身物品安全检查流程、规范看管工作流程、规范向警务督察部门报告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法律制度规范民警的行为,使基层公安交警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化轨道。
  据悉,6月1日止,该大队执法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已按要求设置了分区隔离,办案区完成讯问室、醒酒室、询问室、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具有辨认、安全检查、信息采集功能室等设施。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工作实践,特别是经过近期发生两起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按规范化执法顺利处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接待区方便群众、办案区合理安全、办公区简单实用、生活区整洁舒适、内外整体协调一致、管理使用安全规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和事故处理的安全性。

(陈丽梅 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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