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多部门昼夜联动执法
    ——藤县法院强制清理在法院查封、拍卖土地上非法放养的塘鱼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11-10  分享到:

  


藤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左三)与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右二)、公安局长林峰(左二)在执行一线靠前指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11月8日至9日,藤县法院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由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以该院执行工作组为主体,公安、检察、国土、城建、工商、公证及当地镇政府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250多人对朱某私自在法院查封、拍卖的土地上非法放养的塘鱼进行强制清理,将已被法院拍卖的土地及时移交买受人使用,有力地保护了土地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强制执行的土地的使用权原属藤县中升公司所有,位于藤县横岗岭北区,面积共9517.97平方米。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涉嫌诈骗被判刑,受骗群众纷纷起诉讨要赔偿款,致该土地被法院查封、拍卖。拍卖成交后,在土地移交过程中,我院调查发现,土地邻近的藤县胜西村中胜组村民朱某两兄弟在该地块低洼地天然形成的水塘里私自放养鱼苗,两兄弟并以此为借口,索要高额补偿款,阻碍法院移交土地。针对这种情况,我院依法连续三次张贴公告,要求占用土地养鱼者自行捕捞塘鱼,消除妨碍。期间,执行法官联合政府、村委等多次找朱某两兄弟做工作,希望其自行捞鱼,交出非法占用的土地,但均被他们拒绝。朱某两兄弟多次声称如果得不到20万元作为赔偿,就拒不捕鱼,谁敢强制执行捞鱼就弄死谁。在此过程中,朱某两兄弟还多次威胁办案法官及法院领导,导致被拍卖的土地的移交工作严重受阻,影响了买受人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中升公司系列案件的后续执行工作也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后果。
  面对这种情况,该院向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领导作了汇报,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果断作出决策,组织了这次执行行动。这次强制执行,我院制定了完善的执行预案。在行动中,县委政法委唐永清书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峰和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都在一线靠前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岗位职责,严密按照执行预案开展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冲击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工作的朱某和覃某实施司法拘留,有力地震慑了其他一些存心不良、想要扰乱执行的不法分子,有效地保证了整个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联合执法组连续两个昼夜的奋战,执行现场十多台大功率水泵昼夜不停地连续工作,至第二天下午六时,约20000多立方米的储水被抽干,七八名捕鱼工人共捕捞到塘鱼2900多斤,在法官、检察官、监察局及物价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公证组的见证下,我院将这些鱼全部卖出,保留价款。塘鱼清理完毕后,我院将被拍卖土地依法移交给买受人。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的成功进行,有力地震慑了非法阻挠执法办案的违法行为,为藤县法院下一步对温秋升系列案件余下土地进行拍卖、移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峰、许杰、刘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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