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当企业的“法律保姆”
    ——藤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法律服务站”服务企业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3-23  分享到:

   “在企业设立检察法律服务站好比企业有了‘法律保姆’,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这是藤县外来投资企业主对检察法律服务站的评价。

  去年以来,藤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目标,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设立了企业检察法律服务站。检察官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树立“亲企”意识,提高“扶企”水平,落实“护企”措施,打牢“安企”基础,架起了检企“连心桥”。

  藤县检察院通过详细了解辖区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规模,广泛听取企业意见,目前已在10家企业建立检察法律服务站,并统一制定了“服务企业联系卡”,使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实现“无缝对接”。记者从梧州市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联系卡”看到服务内容包括:对企业在设立、注册、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法律咨询服务;对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行使其职责,并依法提出督促办理意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检察法律服务站”工作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企业主动为法律服务站提供办公室等硬件设施。检察院每月派两名以上检察人员定期到服务站工作一至两天,使企业有更多机会和检察干警交流和沟通。每个检察法律服务站都设立检察信箱,便于企业随时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司法求助。每个检察服务站设立一名联络员,以便在非工作日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使之及时掌握情况,作出部署。

  10个企业检察法律服务站主动介入,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收到良好的成效。2009年9月9日,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广西新中陶陶瓷有限公司启动试产点火仪式。检察长石世安在仪式上了解到该公司所需的白泥开采证办理了2个多月都还没有结果的情况后,马上指示干警组织县招商局等13个部门进行协调,很快帮助新中陶陶瓷公司办妥白泥开采证,从而保证该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通过新中陶陶瓷公司的牵线搭桥,目前,新舵、瑞远等9家陶瓷企业落户藤县,投资额达200亿元,企业投入生产后可为地方税收贡献超过10亿元。

  去年以来,检察法律服务站共为企业员工上法律课10次,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协调企业解决征地等问题10多件,有力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该县的平安建设工作。

  文峰小区开发项目是梧州市和藤县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2007年以来,由于协调不力造成20多户人家拆迁不顺利,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开工,按合同县政府应当赔偿开发商600万元。开发商梧州市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检察法律服务站向检察机关求助。石世安检察长了解情况后,及时召开各职能部门协调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多次召集文峰小区项目业主以及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开会,讨论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经过反复协调,检察法律服务站解决了文峰小区项目施工中遇到的房屋拆迁、回建房居民安置等12个问题,为小区的顺利施工扫清障碍。宏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潘雄尧、总经理张尧军事后深有感触地说:项目能顺利开工“法律保姆”功不可没,很多事情尤其是涉及法律的纠纷,我们嘴皮子都磨破了可能还是做不好,如今检察官进驻企业,法律上的事情经他们协调就容易解决了。


(李继远 周远宏 刘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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