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拒绝停车场回扣免费保管被扣摩托
    —— 藤县警方为民服务新举措赢民心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9-11-04  分享到:

  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平安摩托”创建活动中,藤县公安局以民为本,每天暂扣的超百辆违法摩托车不进商用停车场,而是统一存放交警大院,设专人造册并免费保管,减轻广大车主负担,深受广大群众称道。

  藤县在“平安摩托”创建活动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凝聚合力、宣传先行、服务到位、大力整治等有力措施,各项工作指标均排在全区前列。8月下旬,新到任的藤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梁德林带领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决定加大县城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从巡防大队抽调30名警力会同交警联合执勤,采取“网格化”巡逻管控新模式,严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此措施一出台,县城几家停车场老板纷纷找上门来,许诺给高额“回扣”,要求把每天暂扣的违法车停放在其停车场,均被局领导一一严词拒绝。为了减轻车主负担,梁德林指示:每天暂扣的百多辆违法摩托车,全部停放在交警大院,设专人造册登记,免费保管,绝对不能出现损坏或缺损车辆零部件的现象。

  为最大限度让车主放心,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魏泽华亲自抓好此项“民心工程”,抽调两名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的协管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向广大车主承诺,被暂扣车辆发现“缺衣断腿”,将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今,在交警大队大院篮球场,300多辆被暂扣摩托车整齐排列,有专人看管。一名不随身携带驾驶证而被暂扣车辆的教师,接受教育后到交警大院免费领回自己的车辆时,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开车违法,被暂扣车辆接受处理是应该的。公安机关免费保管被扣车,减轻车主负担,我们更应配合他们的工作,遵守交法,安全行车。”

(李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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