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哨兵”设到家门口
    ——藤县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9-06-30  分享到:

   “我现在已经戒毒了,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妻子也和我复婚了。” 在社区戒毒人员的帮助下,藤县藤州镇28岁的陈杰(化名)逐步摆脱了毒魔的纠缠,过上正常人的生活。2008年10月30日,藤县铺开社区戒毒试点工作,在藤州、太平、塘步3个镇设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兼备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功能的戒毒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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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戒毒犹如把戒毒的‘哨兵’设在家门口,目的是倡导全社会共同承担禁毒的责任和义务,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藤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陈钧介绍。

  藤县各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出台了一整套操作性强的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制度。记者在藤州社区戒毒中心看到,《社区戒毒工作规章制度》、《社区戒毒人员纪律》等制度挂上了墙,戒毒人员档案材料完备。由一名戒毒人员家属、一名社区民警、一名社区干部、一名社区医务人员、一个戒毒者所在单位、一名禁毒志愿者组成帮扶小组,每周与帮扶对象见一次面、每月谈一次话,每半年对帮扶对象进行一次分析小结和效果评估,让戒毒人员感受帮扶人员关爱的同时接受监督。

  今年36岁有6年吸毒史的藤州镇大东社区的梁某有两个孩子,因为吸毒,妻子与他离了婚,父母不愿认他。梁某因此很痛苦、悔恨,渴望能回归家庭和社会。2008年,梁某参加社区戒毒康复治疗,是一名镇干部帮扶的对象。今年初,梁某扭伤了脚,镇干部带上慰问品去看望、开导他,还为他找了一份工作。自食其力的梁某努力戒毒,解除毒瘾后重新被父母接纳。现在梁某成了一名“编外帮扶志愿者”,在他的带动下有3名吸毒人员自愿戒毒。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有6名帮扶对象重新就业,有165人解除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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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藤县3个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立了一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每名对象都要签一份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要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包括尿检、谈话、戒毒(康复)知识辅导、法律援助、就学就业援助等。戒毒(康复)人员在协议上签字时,要保证今后3年内遵守相关规定,每月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3年内要接受不少于28次尿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戒毒(康复)人员违反协议,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成立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戒毒人员及其家庭的认可。为了提高社区戒毒中心的影响力,各社区印制了500张《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联系卡》,分发到辖区的10多个乡镇,为吸毒人员提供社区戒毒(康复)和心理、业务咨询。目前,不但有当地吸毒人员或其家属主动到社区要求登记办理戒毒康复手续,而且周边的梧州、玉林甚至广东的吸毒人员也主动到藤县的社区戒毒中心接受治疗。今年2月,藤州镇东风社区吸毒人员陈某的父母看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联系卡》后,主动带陈某到社区戒毒中心接受治疗。黄某是广东佛山人,一年前在一次洽谈成生意后由于好奇第一次吸食了海洛因,从此染上毒瘾。今年3月份,他经人介绍到藤州社区戒毒中心咨询,了解情况后马上办理了戒毒治疗手续。目前黄某恢复得很好,生意也做得很顺心。


(李继远 钟 平 吴凌云 黄思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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