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纠纷调处“三包” 百姓相逢一笑泯恩仇
    ——藤县太平镇上半年发生各种纠纷同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调解率100%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07-08-07  分享到:

  今年以来,藤县太平镇创新民间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对于调处民间纠纷实行包片、包区和行政首长包干负责制,今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种纠纷16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4。4%。


  近年来,作为全区一级司法所的太平镇司法所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他们对调处民间纠纷实行包片、包区和行政首长包干负责制,对于一般性的民间纠纷,必须先经过村(社区)、单位进行第一轮调解,其中包括管片干部的调解,调解不成功则由村支书、主任牵头调解,直至挂村的镇干部到场指导参与调解的多次调解工作在内;若村调解不成功的民间纠纷,就由该村书面介绍到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介绍信必须陈述清楚纠纷双方当事人姓名、案情等,还有要把曾调解过的时间、调处人、结论、意见等内容写清楚。


  按照该镇民间纠纷调处“三包”责任要求,纠纷当事人凭介绍信到有关职能部门申请调解处理的案件,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受理,特殊情况无法受理或不该受理的案件必须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承办民间纠纷职能部门在办理案件中,需要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必须配合协助;对确定承办民间纠纷职能部门有异议的,由镇政府依法指定承办责任部门。


  由于实施了“三包”纠纷调处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太平镇依法行政、提高了行政效能,维护了社会稳定,该镇辖区的民间矛盾纠纷件件有人处理并及时调解,老百姓间的一般纠纷矛盾经过调处,在“三包”中化成了笑声。

(李继远 周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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