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检察院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

来源:平安藤县网  发布日期:2014-12-17  分享到:
 

12月份开始,藤县检察院将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

藤县检察院的这次活动以查纠“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序有效推进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实现执法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为推动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法司法“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求,围绕中央第一巡视组和高检院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政法委的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是自查自纠理想滑坡、道德缺失方面的问题;二是自查自纠徇私枉法,以案谋财方面的问题;三是自查自纠违规违法办案、粗暴执法方面的问题;四是自查自纠玩忽职守、压案不办方面的问题;五是自查自纠以权压法、违法干预办案方面的问题。

藤县检察院将结合工作职能及工作实际,紧紧盯住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服务管理公信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破坏执法司法环境等问题,从执法权利相对集中的部门、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入手,围绕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一是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入手,查找干警是否存在理想滑坡、道德缺失方面的问题;二是重点自查自纠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三是重点自查自纠容易发生玩忽职守、违规违法办案的问题;四是重点自查自纠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严格、不文明等问题。五是重点自查自纠违法干预办案,破坏执法司法环境等问题。

活动中,藤县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中央巡视组和高检院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对照检察干警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的各项要求,查找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通过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藤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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