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藤县检察院的努力下,藤县两名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为加大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力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在逃职务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发出后,藤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为组长,反贪、反渎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院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逃人员的追逃追赃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藤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一是把追逃追赃工作放到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召开追逃追赃动员会,提高办案人员对追逃追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对立案在逃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细,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人进行清查,建立和完善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张贴公告等发布追逃公告,宣传举报奖励和追辑奖励措施,调动群众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及时举报的积极性,形成对犯罪嫌疑人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强化辑控措施,深入到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了解缉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成立三个追逃小组,利用早晨或晚上不定期到犯罪嫌疑人家里去,直接向其家属发送两院通告,耐心细致的做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劝说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自首。
通过采取以上多项措施,追逃工作初显成效。近日,两名涉嫌贪污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在家属的劝说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回所贪污的款项。(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