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厅督查组到我县督查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藤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5-06-16  分享到: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申晓华一行5人到我县督查政府有偿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督察组先后来到新庆司法所和县司法局,以查看台帐资料、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这几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振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杰,县司法局局长祝继宏及相关人员陪同了督查。

督查期间,申晓华副处长强调,政府有偿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都是重要的惠民工作,县、乡(镇)、村(社区)要层层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做好宣传发动,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理解这几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内容,真正让法律服务能够紧贴基层、紧贴群众;我县作为政府有偿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的试点县,要大胆试点,多出经验,为这两项工作能在全区铺开创造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通过这次督查,推动了我县政府有偿为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也为我县今后有序开展这几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月11日,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申晓华(左三)在藤县新庆司法所督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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