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促进执法部门、主管部门做到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县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法治文化入小区、法治文化入广场、法治文化入公园、法治文化入村屯),依托县城河东广场、东山公园、繁华街区的户外广告及LED电子屏、各建制小区等,融入法治元素,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小景点,从而形成城乡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格局,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依托四支普法队伍。一是普法宣讲团队伍;二是法制宣传小分队;三是普法“轻骑队”;四是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通过普法队伍共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和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大农村普法特别是边远山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四是抓住法治宣传节点。切实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国际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五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结合机关、乡村、学校、企业、社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对照“法律六进”的工作内容,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落实。法律“六进”的每一进都培植两个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藤县司法局 李茂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