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实行“四个一、二个二”日常监管,进一步掌握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减少重新犯罪,藤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能真正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按照“四个一”、“二个二”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即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日记录一次自己的活动情况,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告一次活动情况,每月向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思想、生活、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司法所书面汇报思想情况,每月参加二次集中学习(8小时),每月参加二次公益劳动(8小时)。为规范管理和有效预防脱管、漏管,虚管,县局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日记簿》发给社区服刑人员,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日如实记录自己的活动情况和思想情况,每一个月将日记簿交司法所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审阅。
通过严格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运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