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找奶奶”拐走两龄童
    ——六旬老妇拐骗儿童被判一年六个月

来源:藤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5-09-18  分享到:

以“带你去找奶奶”为由,一名老妇人将在街边玩耍的两岁男童骗走,并引发“藤县两岁男孩被人拐走”的消息网上和微信圈里疯传,如今案件有了新进展。9月1日,藤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被告人黄凤兰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4月13日16时许,藤县藤州镇60多岁的黄凤兰看见一个小朋友霍某独自在一个附近玩耍,便以带霍某去找奶奶为由,将霍某骗走黄凤兰见霍某不哭不闹,即拉着霍某沿着街边走,霍某走累了黄凤兰就抱着或者背着继续走,途水巷口、藤县小学、藤县城中派出所、藤县人民医院,后来在藤县人民医院门口搭乘三轮车到藤县国土局下车直至当天18时左右黄凤兰将霍某带回到藤州镇东胜村连子冲组家中。

当天16时许,被害人霍某的奶奶发现霍某不见后随即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后通过看附近一家照相馆的视频监控发现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将霍某带走了,霍某的家属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锁定目标黄兰,通过天网视频追踪

次日凌晨2时许,在警方的努力下,霍某被告人黄兰家中解救出来。被抓后兰辩解说其是想将霍某收养而将骗走的。

事发后,有网友将“藤县两岁男孩被人拐走”的信息发至当地社交网站,该消息同时在当地群众手机微信圈中疯传,一时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

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为了达到收养儿童等非法目的,采用蒙骗的方法,使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兰犯骗儿童罪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凤兰的行为,依法应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幅内量刑。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凤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黄海峥  温云兰)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