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律援助上门为残疾人伸援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2-26  分享到:

201511月24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王诉:其是藤县象棋镇某村的村民,自己与妻子200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生育有一女儿,2010年因其在建造自家房屋时不慎从三楼跌落,造成下肢瘫痪,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现在其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果妻子弃其不顾,还要把女儿带走,他真的无法生活了,请求提供法律援助。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考虑到王某双腿无法走路,无法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决定上门为王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当场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并指派律师为其代理,做好开庭准备。

承办人了解到, 申请人受伤后不久其妻子便外出打工,夫妻之间极少联系,其妻逢年过节也不回来与王某团聚,至今双方分居生活已有五年,王某也觉得这样的婚姻存在已经失去了意义,他最担心的是妻子要把女儿带走,女儿出生以后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现在他已经瘫痪了,父母不可能照顾他一辈子,女儿是他唯一的寄托,可他没有劳动能力,所以他最担心的就是法院把女儿判随其妻子生活。承办人在了解案情后,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最终经藤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儿随被告生活,由被告抚养,原告自愿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二层半水泥钢筋结构房屋一幢,归被告王某所有;原告自愿给付被告经济帮助款10000元。王某既能把女儿留在身边,又能得到经济帮助,王某和其家人非常感动。

近年来,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藤县法律援助中心都为其开通绿色障碍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现程序无障碍,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爱心的桥梁,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法律援助人员在受援人王某处所地向陈某了解案情

黎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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